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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16 | 點閱數: 47
一、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二、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16 | 點閱數: 45
一、依據文官學院 114 年 4 月 9 日國院數字第 1140860024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文官學院以「每月一書」及「延伸閱讀」書目為主題,錄製 6 門專書導讀課程,置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114 年度每月一書專區」(網址: https://gov.tw/NyD ),供同仁選讀。 三、另為擴大公務人員多元學習管道,文官學院開闢「文官愛讀冊」Podcast 頻道,每月 1 日及 15 日上架專書導讀內容,連結資訊如下: (一)Apple Podcast : https://gov.tw/YPR (二)Spotify Podcast : https://gov.tw/VpH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16 | 點閱數: 60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二、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相關規定及「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規定辦理。簡任(或相當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之管理,同仁應於預定赴大陸地區前,依各機關赴陸申請方式(按:差勤系統線上申請或填具申請表),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10 | 點閱數: 60
一、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 113 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公務員不論因公或因私赴陸均屬兩岸交流體系的一環,考量公務員相較於一般民眾,承擔維護國家體制安全、接觸國家機密事項及保障國人基本權利等責任,為陸方滲透竊密之重要對象,赴陸遭留置盤查之安全風險較高,請提高赴陸風險意識及瞭解中國大陸強化管控情形,以利赴陸前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程度,減少赴陸可能意外及風險。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導,並於赴陸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 二、陸委會官網「國人赴...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01 | 點閱數: 73
一、按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第 1 項)。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第 2 項)。」 二、查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立法目的,係規範兩岸「單一戶籍及單一身分制度」,即我國人不得兼具雙方人員身分,避免發生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情事,以維護國家安全及臺灣整體利益。行為人如自願向中共有關部門...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01 | 點閱數: 46
一、本(114)年度公教美展為持續提供同仁釋放藝術精神的展覽平台,賡續以線上美展形式辦理,參展作品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及攝影等五類,共計 154 件作品。另本府同仁於同年 3 月 21 日參與之「曼陀羅手繪課程」作品亦併同展出。 二、本年度美展作品(含 102 年至 113 年歷屆美展作品)及手作課程作品皆已上傳至本府公教美展官網( https://art-gallery.tainan.gov.tw/),誠摯邀請同仁前往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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