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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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4024895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網站自即日起開放「自我學習能力檢測」功能,可就受測者之策略力、溝通力、計劃力、團隊力、領導力、應變力、社會力、公民力、管理力及成長力等 10 個向度能力指標與常模比較,並提供個人與組織發展之指引,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4 年 3 月 10 日國院數字第 1040800049 號函辦理。
二、國家文官學院自 99 年啟用旨揭檢測系統,每年均辦理常模校正作業,檢測數據兼具穩定性及正確性。
三、「自我學習能力檢測」系統功能,茲說明如下:
(一)個人檢測:凡為「文官e學苑」註冊學員,即可進行檢測(登入「文官e學苑」(http://ecollege.nacs.gov.tw),在「我的學習園地」項下選擇「自我學習能力檢測」,點選「檢核」按鈕)。檢測完畢系統提供受測者 10 個向度能力指標,網站並依施測結果,提供建議數位課程清單,俾適時強化工作知能。
(二)組織檢測:凡加入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力資源數位培訓支援平台」(以下簡稱支援平台)之機關(構),可經由支援平台檢視單位整體檢測結果,作為規劃年度員工教育訓練之參據。另自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達到一定檢測人數之機關(機關員額少於 50 人者,需有 30 人以上參加檢測;機關員額超過 50 人者,檢測人數需達機關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可函請該學院提供「機關學習能力檢測分析報告書」,作為人員培訓之參考。
四、貴機關如需加入支援平台,請於「文官e學苑」登錄並發函向該學院提出申請。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臺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