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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239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301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承辦人:林麗蘭
電話: 6337942
傳真: 6337940
電子信箱:edu37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特(二)字第 104041313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台中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近兩年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部分教師超額情形,敬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參加縣(市)外介聘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24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40029041 號函辦理。
二、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學前教育階段:西區忠孝國小附設幼兒園、清水區清水國小附設幼兒園。
(二)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北屯區北屯國小、大里區塗城國小、霧峰區霧峰國小、大安區大安國小。
(三)國中教育階段:烏日區烏日國中、沙鹿區公明國中、東勢區東新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設特教班學校)、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設特教班學校)、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特幼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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