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9 | 點閱數: 236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301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承辦人:林麗蘭
電話: 6337942
傳真: 6337940
電子信箱:edu37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特(二)字第 104044673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基隆市安樂區建德國民小學資源班 104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教師超額之情形,請惠予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資源班服務者,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基隆市政府 104 年 5 月 5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40114800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設特教班學校)、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特幼教育科

:::

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