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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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04053173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531739A00_ATTCH1.pdf)
主旨: 104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4 年 5 月 2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400356461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檢送行政院公告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356462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財政處、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