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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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歡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府二官字第 104052412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524123A00_ATTCH1.docx)
主旨:函頒「臺南市政府第二官方語言行動計畫」乙份,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一)、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二)、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
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第二官方語言專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