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李慧文
電話: 06-3901204
電子信箱:dolo3216@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066918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669186A00_ATTCH1.pdf 、 0669186A00_ATTCH2.pdf 、 0669186A00_ATTCH3.doc)
主旨:函轉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修正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3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6889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6889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
副本:本局學輔校安科(含附件)、本局人事室(含附件)、本局課程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