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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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104106080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60807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因應學校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課,調整學校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於同日補行上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15376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105年度春節假期自2月6日(星期六)至2月14日(星期日),2月12日為彈性放假,政府機關補行上班日為1月30日(星期六),教育部考量學生學習成效延續性,調整學校單位於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課。
三、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2點規定,學校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人員配合學生補上課於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105年1月30日維持放假日。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人事室、本局課程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