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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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05001822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0018227A00_ATTCH2.pdf 、 0018227A00_ATTCH3.pdf 、 0018227A00_ATTCH4.pdf0018227A00_ATTCH5.pdf0018227A00_ATTCH1.pdf)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原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 105 年 1 月 8 日部退一字第 1054059059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及附表對照表、發布令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1 月 8 日部退一字第 105405905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