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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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郭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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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67673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原函影本 1 份(0676734A00_ATTCH1.pdf 、 06767
34A00_ATTCH2.pdf)
主旨:關於 104 年學年制「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之檢核系統「核發作業」及「例外處理」作業,請依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函文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 105 年 6 月 22 日(105)聯信卡字第 0071 號函辦理。
二、檢附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