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4
  • slider image 397
  • slider image 407
  • slider image 420
  • slider image 421
  • slider image 422
  • slider image 409
  • slider image 410
  • slider image 411
  • slider image 412
  • slider image 413
  • slider image 414
  • slider image 415
  • slider image 416
  • slider image 41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9-09 | 點閱數: 31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許勻綺
電話: 2991111#8896
電子信箱: braconun77@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7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政字第 1050940150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 105 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 105 年中秋節廉政
宣導執行成果表,各乙份。(0940150A00_ATTCH2.odt 、 0940150A00_ATTCH3.pdf)

主旨: 105 年中秋節將至,為維護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廉政形象,檢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如附件),惠請加強宣導所屬,提升「拒收餽贈、拒絕邀宴、杜絕關說」之觀念,並落實登錄備查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度廉政宣導執行計畫」及臺南市政政風處 105 年 8 月 24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50879821 號函辦理。
二、請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參考、運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一),以口頭、網頁、跑馬燈、製作標語、海報、電子郵件等方式或自行發揮創意結合相關教學活動,向同仁、學生家長、到校民眾、協力廠商,積極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請於 10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前填具「105 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執行成果表」(附件二),以電子檔回傳本局政風室彙整( tnedu8896@gmail.com )。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臺南市南瀛科
學教育館
副本: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

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