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04 年登革熱全面防疫聯合稽查計畫辦理。 二、宣導內容:消滅登革熱,全民動起來!倘若您未依通知主動消滅病媒蚊孑孓,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 3 仟至 1 萬 5 仟以下罰鍰,臺南市政府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