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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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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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辦費:依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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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依學生應繳交之代收代辦費數額籌措費用補助之,若有不足則報請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補助,再有不足,再報請教育部補助。
- 中央及地方政府合計每學期補助每位學生國小最高新臺幣1,500 元,國中最高新臺幣 1,600 元,特殊案件學生得專案處理。
- 教育部依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直轄市及準直轄市最高補助總需求之50%,其他縣(市)最高補助總需求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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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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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午餐費:根據「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按學校收費基準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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