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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活動 訪客 - 學校公告 | 2018-05-15 | 點閱數: 355

一、為促使市民透過多元方式了解環境議題,爰定旨揭計畫,鼓勵市民註冊環境教育終身學習帳號。
二、實施對象為取得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有效帳號之個人,且註冊資料之居住地為臺南市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計畫期間至 107 年 9 月 15 日止,獎勵辦法如下所示:
(一)「終身學習獎」:於 106 年 9 月 16 日至計畫截止日,註冊帳號即可參加抽獎(頭獎 2,000 元禮券 1 名、貳獎 1,500 元禮券 4 名、參獎 1,000 元禮券 15 名)。
(二)「呼朋引伴獎」:於 106 年 9 月 16 日至計畫截止日,介紹民眾申請護照,累計介紹人數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禮券(第 1 名 4,000 元、第 2 名 3,000 元、第 3 名 2,000 元禮券)。
(三)「個人勤學獎」: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至計畫截止日,學習總時數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禮券(第 1 名 2,000 元、第 2 名 1,500 元、第 3 名 1,000 元禮券)。
三、獎勵計畫詳情請至本局環境教育資訊網( http://epb2.tainan.gov.tw/tnepb_edu/)最新消息/環境教育活動或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www.tnepb.gov.tw/)訊息公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7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

一、計畫源起

107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鼓勵市民充分運用環境教育學習資源,養成終身學習之良好習慣,進而促使市民於生活中落實各項環保行動。

二、計畫期程

公告日至 10791524時止。

三、實施對象

凡本市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個人,且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完成帳號註冊。(設籍本市市民者,註冊時居住縣市請選臺南市) 。

四、獎勵辦法

()終身學習獎

1.獎勵說明:

  • 106916日至107915日者,可參與本獎項抽獎,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截止後公開抽出得獎者。

2.獎項說明:

獎項

獎勵

名額

頭獎

2,000元禮卷

1

貳獎

1,500元禮券

4

參獎

1,000元禮券

15

   ()呼朋引伴獎

1.獎勵說明:

  1. 本局篩選自106916日至107915日期間,符合本計畫實施對象者,介紹本市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之個人完成帳號註冊,活動截止後本局篩選「有效介紹人數」至少達10人者,將依序選出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獎勵。
  2. 介紹流程(詳見附件4)
  3. 介紹人完成帳號註冊。
    1. 被介紹人於註冊時,於「介紹資訊」欄位填寫介紹人之姓名及E-mail,或從介紹人專屬ID網址完成註冊(介紹人登入系統後點選「我要當介紹人」即可得到專屬網址)。
    2. 被介紹人完成註冊後,於系統上完成登錄至少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即可累計介紹人之「有效介紹人數」。
    3. 「有效介紹人數」數量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系統資料為準,且被介紹人不得重複申請帳號。

2.獎項說明:

  1. 「有效介紹人數」最高之第一名可獲得4,000元商品禮券、第二名可獲得3,000元商品禮券、第三名可獲得2,000元商品禮券
  2. 若同一名次有數名相同「有效介紹人數」之人數,則將併同名次獎項後均分;例如有並列第一名的兩位得獎者時,則併同第一、二名共計7,000元商品禮券後均分,則各得獎者可得3,500元商品禮券

 ()個人勤學獎

1.獎勵說明:

  • 10711日至107915日期間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至少達40小時者,將依序選出時數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獎勵。

2.獎項說明:

  1. 總時數最高之第一名可獲得2,000元商品禮券、第二名可獲得1,500元商品禮券、第三名可獲得1,000元商品禮券
    1. 若同一名次有數名相同時數者,則將併同名次獎項後均分;例如有並列第一名的兩位得獎者時,則併同第一、二名共計3,500元商品禮券後均分,則各得獎者可得1,750元之商品禮券

() 得獎者請於本局公告獲獎名單次日起14日內(含例假日),填妥附件1、附件2及附件3,郵寄至本局委辦單位辦理領獎手續(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領獎視同放棄該獎項)。請務必確實填寫附件2之連絡地址及連絡電話,始能收到獎勵獎品。

寄達地點

  址:70155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72

收件人:綜合規劃科 李姮蒨

      (信封請標明「107環教網領獎」)

() 經確認獲獎者基本資料與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系統帳號註冊資料無誤後,約14天內寄發獎品(獎品寄送地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

() 本局保留對本計畫內容、獎項、時間及得獎公告等之修改權利,修改後統一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及環境教育資訊網(http://epb2.tainan.gov.tw/tnepb_edu/),恕不另行通知。

() 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規定,並依同法第88條規定辦理。

() 獲獎者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虛偽不實,應撤銷、廢止或追回其獲獎內容。

() 若本局舉辦頒獎典禮,獲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時間及地點,本局將另行通知。

()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流程及環境教育時數取得方式請詳見附件4

() 洽詢專線:本局綜合規劃科 李小姐06-268-675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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