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07 年 5 月 24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70585743 號書函辦理。
二、據警察局 106 年自行車事故資料統計,以高齡者(65 歲以上)、幼童及 24 歲以下年輕人居多。
三、為有效防制上開意外發生,請各校配合課程、活動於辦理教育推廣時,積極宣導學生、民眾相關自行車安全教育,如:配帶自行車安全帽、配置自行車前、後燈,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依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行駛時不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等,以確保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