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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訪客 - 學校公告 | 2019-05-07 | 點閱數: 453

一、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一)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二)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三)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四)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二、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www.sports.url.tw )及「決定命運 4 招」宣導短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 )。
三、另學校暑假結束前(含連續假期)及開學之初,為發生學生溺水事件高峰期,請本市各級學校,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同時利用學校網站、 LED 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四、為能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如附件)。
五、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六、請本市各級學校於暑假前之上課日,由各班級導師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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