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3 月 1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44443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