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自 102 年 1 月 1 日生效)乙份,請各校落實執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5 日臺訓(三)字第 1010228968B 號。 二、請激勵貴校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加強高關懷學生辨識與持續關懷;並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多元輔導管道,在學生面臨學業、人際、情感與情緒等問題時,能及時提供有效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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