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 112 年 8 月 18 日( 112 )關字第 01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三、申請方式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勿用手寫),請學校將簡介(表二)及學生資料(表三)彙整後,於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前備齊前項資料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8566),逾期概不受理。
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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