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佩君 - 人事主任 | 2025-10-22 | 點閱數: 57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1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107542A 號函辦理
二、陸委會業依 114 年 7 月 28 日「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決議,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https://www.mac.gov.tw)。
三、「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亦予修正,自 115 年 1 月 1 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各校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其中屬依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請依「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常態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說明」辦理。

:::
本站以XOOPS校園網站輕鬆架建置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ht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