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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臺南市立歸仁區紅瓦厝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108年7月5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103 年11 月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 號令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頒「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貳、 目的
一、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範,建構學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實踐模式。
二、 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的教學模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機會。
三、 形塑校園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四、 激勵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對話,深化教師專業內涵,增進專業回饋知能。
參、 公開授課人員
一、 校長、正式老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為公開授課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
二、 兼任教師及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理代課教師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為授課人員。
肆、 公開授課實施方式
一、 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建議各校以3人以上為一組進行規劃。)
二、 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1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1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三、 公開授課得結合以下各項教學活動辦理:
(一)    學校定期教學觀摩。
(二)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三)    課程與教學創新(分組合作學習、學思達、學習共同體、資訊融入教學、MAPS教學法…等)。
(四)    國教輔導團分區輔導、到校輔導。
(五)    議題融入領域教學或教育實驗與計畫等方案。
(六)    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相關事項。
(七)    其它有關提升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之教學活動。
四、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教師,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五、 共同備課:
應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六、 觀察前會談(說課):為提升觀課與議課品質,建議可於授課前再次提醒觀課重點(10-30分鐘即可),如:
1.    學習活動設計(情境與流程):是否回應教學目標、學習目標
2.    學生學習:需要特別觀察的學生、學生表現紀錄
七、 授課及觀課:
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學校應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八、 專業回饋:
應由授課人員及建議至少2名以上之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撰寫記錄表件,留校備查。
九、 公開授課擬定方式,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學校據以擬訂各校公開授課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由校長核定,於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十、 學校得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長關心教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十一、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由服務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伍、 公開授課實施流程(相關表件可參考附件5-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附件6-共同備觀議課記錄)
一、 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與領域教學研究會或專業學習社群進行課程前的討論與分享,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的教學法,需有備課紀錄或影像紀錄。 
二、 觀察前會談(說課):說明課程設計原則、理念、教學流程、學生學習目標及觀察焦點等,提供觀課教師掌握觀課重點。 
三、 公開授課:請授課教師提供簡要版課程與教學設計書面資料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四、 教學觀察:紀錄授課人員具體客觀之教學事實,不呈現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並得於觀課前分配觀課教師觀察不同學生之學習。
五、 觀察後回饋會談(議課):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專業回饋及研討。
陸、 預期效益
一、    協助學校行政端掌握公開授課實施要領,順利銜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內容。
二、    支持教師熟稔公開授課之辦理方式,透過專業對話,營造校內正向教學氛圍。
柒、 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