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0-01 | 點閱數: 219

主旨:有關義守大學「大學部優秀新生入學獎勵標準」之免學雜
費獎助,係屬優秀學生獎學金性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義守大學民國 104 年 9 月 21 日義大學字第 1040011598 號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貴屬員工子女就讀義守大學,並依據旨揭獎勵標準享有學
雜費減(全)免之獎助者,準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2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566901 號函說明三(二)規定
,仍得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
助表之表定數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