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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4-08-22 | 點閱數: 713

主旨:教育部函釋有關學校教職員申請留職停薪人員得否於復職
同日辦理退休生效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3 年 8 月 1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13295 號函辦
理。
二、摘錄教育部補充說明如下:
(一)因病留職停薪人員得於復聘當日辦理退休之規範意旨,
係以是類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學校教職員身分,是
為適度保障其退休權益,爰從寬同意因病留職停薪人員
得於辦理復職之當日退休。
(二)學校教職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辦理留職停
薪者,基於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2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
條所定現職專任有給之限制規定,則不適用上開復職當
日退休生效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