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105 年 2 月 2 日以部授 疾字第 1050100179 號公告修正。 說明:本次修正係將「茲卡病毒感染症」改列為第五類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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