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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07 | 點閱數: 211

主旨:本縣 105 學年度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15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
教育計畫,詳如說明,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
請 105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
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05 學年度大埔國小永興分校辦理自發性轉型(裁併)

二、本縣 105 學年度太平國小、太興國小、豐山國小及仁和國
小等 4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
驗教育計畫;另預計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計有美林國小、隙
頂國小、民和國小、內甕國小、貴林國小、松梅國小、鹿
草國小、竹園國小、後塘國小、碧潭國小及大埔國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