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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6-11-04 | 點閱數: 305

說明:

一、依據105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自本(105)1120日上午9時至1225日下午5時止(如遇假日順延一天),由各校自行上網(http://web.arte.gov.tw/country/)報名。

三、另,各校須印出前揭報名表且蓋印信,於1051226日前送本局用印,以利彙提「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辦理。

四、本案報名涉及參賽者權益,務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