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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8 | 點閱數: 390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訓練自 106 年度起
全面改為未占缺實施訓練,各機關辦理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者之擬任職務生效日期,配合修正為實際到職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4 月 26 日部銓一字第 1064
21985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為因應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自 106 年
度起已全面改採未占缺訓練方式實施,爰修正有關公務人
員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之擬任職務生
效日期規定,為「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
成績及格,並經機關以擬任職務派代任用者,如於考試及
格之次日實際到職者,其擬任職務生效日期為考試及格之
次日;未於考試及格之次日實際到職者,其擬任職務生效
日期為實際到職日」。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各科 2017-04-28
1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