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6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目第〈 2 〉首,但個人項目聲樂獨唱類,其指定曲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
,其餘請詳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