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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 李玉卿 - 輔導室 | 2018-01-24 | 點閱數: 396

一、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二、研習地點: 1.國中場: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2.國小場: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
政大樓 10 樓國際會議廳。
三、研習對象:對創造力課程有興趣的國中及國小普通班、資
優班老師。
四、請學員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一週上網(h
ttp://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show
mode=全國大專)查詢,確認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