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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8-03-12 | 點閱數: 300

主旨:檢送「107 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含附件
)」1 份,惠請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轄)單位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本會 107 年 2 月 14 日原民綜字
第 1070007662 號公告辦理。
二、 107 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原以 106 年 7 月 7 日原民
綜字第 1060038786 號公告在案,其中卑南族歲時祭儀假原
為 12 月 31 日單日,已重行公告調整為 107 年 12 月 15 日至 108
年 1 月 5 日期間,依實際舉辦日期擇 1 日放假。
三、按上開實施辦法第 4 條第 6 款規定,除春節放假 3 日外,其
餘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及「原住民族
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均放假 1 日,而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
期,由本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電子公告

四、本會依 99 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並參酌各族群或有其他

情事需調整之必要後,彙整公告 107 年度放假日期。因此
,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
資證明其原住民族別之證明文件,就各該所屬族別之「原
住民族歲時祭儀」公告放假日期向工作或就讀單位辦理放
假事宜。
五、相關資訊亦公開於本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
(網址: http://www.apc.gov.tw ),歡迎貴機關自行下
載取閱。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