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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18-04-13 | 點閱數: 463

一、依據國防部 107 年 3 月 30 日國政文心字第 10700029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營區開放活動期程,請運用單位網站等文宣管道廣為宣傳,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及地區民眾活動訊息。

營區開放活動期程公布於本部「政戰資訊服務網」( http

://gpwd.mnd.gov.tw )、「全民國防教育網」( http :/

/aode.mnd.gov.tw )及「全民國防臉書專頁」,請運用單

位網站等文宣管道廣為宣傳,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學校

及地區民眾活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