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 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 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 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