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修正「視覺功能障礙者電子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030164468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030164468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修正條文及發布令影本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