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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林秀香 - 學務處 | 2021-10-21 | 點閱數: 207

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110年 10月 13 日南市府防字第11066579210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詐騙集團及黑心食(藥)品對社會安全、人民健康造成嚴重衝擊,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為避免學校師生淪為此類經濟犯罪的受害者,特針對「反詐騙、反劣藥、反黑心食品」等主題,設計宣導標語一份(如附件),強化師生對經濟犯罪手法的警覺,保障自身財產及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