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普及化運動實施計畫、臺南市提升體適能實施計畫。
二、目的:為使小學生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體適能,讓少運動的學生體會運動的樂趣。
三、裁判:體育科任教師、學務處、高年級學生
四、競賽賽程:公告於本校網站之最新消息學務處公佈欄。
五、比賽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