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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20 | 點閱數: 92

主旨: 本總處 2023~2025 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
下簡稱本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
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本總處前邀請經衛生福利
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以新臺幣 4,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
自費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並以 111 年 11 月 25 日總處給字
第 11140020791 號函知各機關;復為提升離島縣市公教員工
運用本方案之便利性,爰規劃試辦離島縣市納入經勞動部
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診所,並邀請符合資
格之診所加入本方案。
二、 本方案離島縣市診所,試辦期間自 112 年 2 月 18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有關本方案新增之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
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公
教健檢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