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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2-11 | 點閱數: 357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104 年 2 月 11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40058764 號函核定辦理。

 二、檢附104學年度本市國小音樂資優資源班鑑定簡章乙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下載。

 三、本案鑑定訊息及報名期程請各校公告週知並加強宣導,務必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維護考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