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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許聖佩 - 教務處 | 2024-05-01 | 點閱數: 443

說明:

  一、為鼓勵學生發展多元適性潛能與培養良好品格情操,透過公開表揚方式,獎勵有具體事蹟表現之傑出畢業生,以落實五育均衡、全人發展之教

          育理念。

  二、依據113.03.13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0373552 號函臺南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畢業生市長獎給獎實施計畫辦理。

  三、詳情請參閱本校「112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計畫」如附件一。    

  四、欲申請審查的畢業生,請將申請表二和佐證資料﹝含正、影本﹞﹝一到六年級參加比賽得獎的獎狀、獎牌或其他證明﹞按填寫項目依次整理妥

         善。

  五、所有佐證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5/24(五)前繳交申請資料給級任導師初審,交給班級導師,導師審查後退還正本,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