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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3-27 | 點閱數: 328

主旨:本市 104 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日期自 10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請貴校協助有意願申請之家長於期限內提
出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辦理期程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瀏覽與下載,網址:http://web.tn.edu.tw/none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