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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617

主旨: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
等 9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詳如說明,請貴校轉知所
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
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72350 號函
辦理。
二、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隙頂國小草山分校
、南靖國小靖西分校及太平國小龍眼分校等 4 校辦理自發性
轉型(裁併)。
三、嘉義縣 104 學年度太平國小、太興國小、豐山國小、仁和
國小及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5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驗教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