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年 3 月 17 日南市教家字第 1030038956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提升學習內涵,特辦理本徵選活動。
三、請於 103年 9 月 15 日至 19 日上班時間內將參選作品郵寄或親送(收件地點另行公告)。注意事項如下:
(一)送件封面請註明「學生主題創作徵選作品」。
(二)本徵選活動分為「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
(三)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務必透過各校統一送件方可參選,個人送件者恕難受理。
四、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