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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4-08-01 | 點閱數: 570

臺南市麻豆區紀安國民小學 103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二次)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及名額:長期代理教師(三年級級任)一名

參、報名資格:

    一、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者。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最近 3 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肆、報名方式:

    一、有意者請於 103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中午 12 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並將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如附件)及

        履歷表 1 份(含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10 頁) 於 103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中午 12 時前

        掛號郵寄送達或親自送達紀安國小教導處。

    二、校址:臺南市麻豆區謝安里 231 號

    三、查詢電話: 06-5722306#182

    四、聯絡人:教導處林珈妤主任

伍、甄選方式:採用口試及試教

    一、口試:應聘者請親自出席參加口試評選,由本校評審委員進行口試(依教育理念、行

            政配合、教學態度與經驗及班級經營進行 6 分鐘口試)。

    二、試教:國語南一版第五冊任選一課模擬情境教學(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

            領及過程流暢性、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三、成績計算方式:口試 50% 、試教 50% 

陸、甄選時間與地點: 103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 : 00 於紀安國小圖書室進行口試及試

    教(上午 8 : 40 前至紀安國小 2F 自然教室完成報到)

柒、甄選注意事項:
    一、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二、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三、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捌、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人員經本校教評會審核通過後,將以電話通知,並於分別於本市教育網路中心

        及本校網站公告。

    二、錄取人員應於 103 年 8 月 8 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

玖、聘約期限:自 103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4 年 7 月 1 日。

拾、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

    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壹、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領域及授課班級之安排,並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 

    相關活動。

拾貳、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06) 5722306 轉 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