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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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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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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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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07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3 年 9 月 22 日師大數學字第 1031021495 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
三、名額:花蓮場及臺中場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及國中組(一、二年級)各 40 名。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花蓮場: 103 年 10 月 18 日~103 年 10 月 19 日;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二)臺中場: 103 年 11 月 1 日~103 年 11 月 2 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六、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其他相關之餐費、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七、「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本培訓營完成並經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數學活動師」分成五階,證書的期限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進階認證。
(三)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暑期班、寒假班及週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