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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admin - 教導處 | 2017-04-18 | 點閱數: 404
一、溯根國別:以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緬甸、馬來西亞等國家為優先。
二、補助類型分為家庭體驗組與團體體驗組二類,各類活動內容如下:
(一) 家庭體驗組:以一名教師、一名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計三人為團隊,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包括學習新住民父(母)原生國語言、瞭解當地文化,及體悟新住民父(母)異國家庭親情。
(二) 團體體驗組:以一名教師及同校同國別三至五名新住民子女為團隊(每個家庭限1位學生),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包括學習當地生活用語,及瞭解該國的文化、社會、經濟與產業發展等。
三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本(106)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備妥計畫申請書(如附件 1)1 式 2 份(含光碟),函報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收(70050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 127 號)。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申請表及要點(如附件 1 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