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增進本市各機關及公益性法人團體或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辦理公益勸募案件之專業知能、熟稔相關法令,對「公益勸募條例」相關法令及對財物管理等專業知能之提升。訂於 107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 時 30 分起假本市新營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3 樓階梯教室舉辦旨揭研習訓練活動。
二、檢附研習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請於 107 年 10 月 8 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傳真: 6357046 ,電話: 6322110)或 e-mail(ae4080@mail.tainan.gov.tw)報名,完成報名後請電話確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