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 2 。 (二)109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止 (逾期不受理)。 (三)109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0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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