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 月 6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10084149 號函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本校 111 年度優良教師業自 111 年 2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2 月 18 日止,由全校教職員逕至教育局票選系統(http://120.115.2.109)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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