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以「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國中小各校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4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 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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