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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 「 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工作 」檢核結果摘要報告
第十三點、 加強宣導校園安全以下六大注意事項:
(一) 不要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避免單獨留在教室。
(二) 配合學校作息,避免單獨至校園偏僻的死角,必須前去時,務必結伴而行;不單獨上廁所,及其不進出危險場所。
(三) 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之處。
(四) 出現在校園裡的大人,身上都應掛識別證。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自稱是師長或親友者,都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的要求,繳交金錢或接受他的要求離校。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反映。
(五) 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六) 遇特殊狀況應即報告同學或師長,以便作適當處理。如果發現陌生人一直跟隨,快速跑開,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