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對象:本市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學生。
二、教學課程安排:
- 三年級:安排「拒絕賄選」、「接受賄選的後果」, 約 2 小時之課程,請三年級於上學期實施完畢。
- 四年級:安排「如何反貪腐」、「貪腐的後果」, 約略2 小時之課程,請四年級於上學期實施完畢。
- 五年級:安排「杜絕校園霸凌」、「拒絕吸毒」、 「防止家庭暴力」,約 2 小時之課程,上學期請安排杜絕校園霸凌」、「拒絕吸毒」之課程,下學期請安排「防止家庭暴力」之課程。
- 六年級:安排「珍惜健保資源」、「認識智慧財產權」、「檢舉環保犯罪」,約 2 小時之課程,上學期請安排「珍惜健保資源」、「認識智慧財產權」之課程,下學期請安排「檢舉環保犯罪」之課程。